一、项目概况:因公共利益需要,仪征市人民政府拟征收2024-3522地块土地,此次征地地块位于仪征市新城镇越江村红星组、辛四组、村集体范围内,总征地面积为2.7276公顷(40.914亩)。其中红星组涉及2.2139公顷(33.2085亩),辛四组涉及0.4063公顷(6.0945亩),村集体涉及0.1074公顷(1.611亩)。按地类分,征收农用地2.5522公顷(38.283亩),建设用地0.1559公顷(2.3385亩),未利用地0.0195公顷(0.2925亩)。拟征土地规划用途为工矿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二、评估责任主体及第三方评估机构仪征市新城镇2024-3522地块土地征收项目决策事项由仪征市新城镇人民政府委托扬州市国元房地产XXXXX公司开展稳评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扬州市委办公室、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文件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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