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五指山市教育局实施的2023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予以公告。根据市乡村振兴局提供的全市2023年脱贫户、监测户信息和市民政局提供的我市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名单以及2023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特惠性学生资助)的通知要求,现将享受2023年春、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前至中职教育特惠性资助名单予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公告期为10天(2024 年1月22日至2024 年1月31 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投诉监督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XXXXX 12pt;">:五指山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投诉电话及电子邮箱:3220500邮箱:XXXXXspan> 五指山市2023年春、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前至中职教育特惠性资助名单 五指山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1月21日 相关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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