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来到 安华招标网

联系电话:400-1665-567

当前位置:

首页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制注销企业决定书

发布日期: 2023-06-29

浙江招标网

加入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注册登录账户

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注册】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登录】后查看

更多详情,请查看【会员服务列表】

如果您需要解决其他问题,请您拨打客服热线:400-1665-567

欢迎登录安华招标网

登录 注册

项目详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制注销企业决定书 浙市监强注决〔2023〕1号 浙江裕诚XXXXX公司等129家企业(名单附后):浙江裕诚XXXXX公司等129家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至今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本局于2022年9月2日发出公告,催告你企业依法组织清算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清算组备案,或者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现催告、通知期限已届满,你企业仍未履行上述义务。经向有关部门协查,你企业未存在欠缴税费和发票领用信息、未存在在诉案件和待执行案件信息、未存在在缴社保人员和拖欠工资记录信息、未存在不动产登记信息等,本局于2023年5月25日向你企业发出《强制注销企业告知书》,你企业未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强制注销浙江裕诚XXXXX公司等129家企业。未缴回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企业被强制注销登记后,主体资格终止,但原企业的清算义务人仍应当依法组织清算。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附:浙江...

扫码下载APP
微信关注
400-1665-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