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更新管理办法》《浙江省****耗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农机发〔2019〕6号)文件要求,我区认真组织实施,根据有关组织(个人)申请,经区农业农村局对有关材料的审核、确认,2021年第二批享受报废补偿资金的****耗能农业机械1台,报废补偿资金2000元,其中省补800元,区补1200元(见附件)。相关经费在2021年“农业专项-农机化促进和安全管理”区本级专项资金列支。 附件:瓯海区2021年第二批****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资金分配表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瓯海区2021年第二批****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资金分配表 单位:元序号申请人姓名地 址机 型牌 号登记时间注销时间补偿资金(元)合 计报废回 收证明省级区级1温州市成利农机专业合作社潘桥街道马桥村马桥中路16弄3号柳林4LZ-2.5浙03/100162012.05.112021.11.24800120020003...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