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局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医疗机构名称:温州市瓯海顺安综合门诊部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陈嗣****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梦轲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 /外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 /口腔科(壹张) /急诊医学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 /医学影像科(协议);X线诊断专业(协议);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医疗机构床位数:牙椅1张医疗机构地址:XXXXX道梧慈路382号第一层、第二层医疗机构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陈嗣****核准后医疗机构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陈嗣****。变更登记时间:2024年4月26日特此公告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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