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上虞区康养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项目地址:XXXXX/u>。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上虞区康养中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保障,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绍兴市上虞区康养中心,招标人委托代建单位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XXXXX公司代建本项目,代理机构为浙江XXXXX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上虞区康养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的主要采购内容为厨房设备、通风管道、水电管线的采购及安装、保修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清单以及技术要求。本次造价约111万元,工期为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成。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XXXXX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报名时间、招标文件网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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