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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裁量权基准清单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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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裁量权基准清单公示 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情节处罚标准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第二十三条(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从轻处罚处1万元~2万元罚款一般处罚处2万元罚款从重处罚处2万元~3万元罚款2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第三十五条(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轻处罚予以警告,处1万元~2万元罚款,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一般处罚予以警告,处2万元罚款,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重处罚予以警告,处2万元~3万元罚款,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3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第三十六条(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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