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执法〔2023〕134号 投诉人:广西东融智慧XXXXX公司地址:XXXXX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450号汉军·五象一号3栋三十层3001号房被投诉人:浙江图书馆地址:XXXXX被投诉人: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XXXXXp>相关供应商:阿XXXXX公司地址:XXXXX灯彩街1008号云谷园区1-2-A06室投诉人广西东融智慧XXXXX公司对浙江图书馆之江新馆智慧图书馆建设项目(编号:ZZCG2023F-GK-119,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满,于2023年10月1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10月16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投诉人广西东融智慧XXXXX公司诉称: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评标内容及标准中第4条:对照招标文件第4章“19.技术规格清单”要求中的所有条款,投标人须为每项的偏离情况进行响应,按照要求提交对应的证明材料,每个证明材料为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或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得1分,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按负偏离处理得0分。分值14。事实依据:序号一级内容模块名称技术要求1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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