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人:XXXXX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联系电话:XXXXX 传真:XXXXXmily:Times New Roman">XXXXX通讯地址:XXXXX元路100号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年产30万吨差异化功能性聚酯新材料项目菱湖镇工业功能区菱湖镇创业大道1号浙江致XXXXX公司项目拟用地约85亩,拟新建厂房、实验室、办公楼、技术检测中心、综合楼等建筑物。形成年产30万吨差异化PET切片生产能力。采取张贴公告、网站公示等方式进行。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废气为工艺废气、储罐护膝废气、热媒废气、锅炉燃天然气废气、聚酯熔体过滤清洗废气、污水处理站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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