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的通知(浙农机发〔2020〕1号)精神,经初步审核,下列申请人符合中央报废更新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进行举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联系地址:XXXXX路109号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3861323、3893643 附: 2023年度柯城区享受农机报废补贴的农户信息表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10日附件:2023年度柯城区享受农机报废补贴的农户信息表序号机主报废补贴机具报废补贴资金所在乡(镇)姓名机型类别生产厂家机具型号数量(台)回收拆解企业报废补贴额(元)1花园街道叶生土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喂入量1-3 kg/s(含) 浙江XXXXX公司4LZ-2.51衢州市金属XXXXX公司5500.00合计15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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