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美丽河湖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函》(云水函〔2023〕186号)文件要求,对在美丽河湖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经相关部门推荐,后经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和市水务局研究后确定以下对象正式推荐为美丽河湖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进行市级公示。一、先进个人周荣萱同志,男,纳西族,群众,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河长制工作站职工。该同志对自身严格要求,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及时总结工作,查缺补漏,对领导安排的工作主动衔接、积极研究,能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木金武同志,男,纳西族,中共党员,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该同志在“河长+警长”工作中克己奉公,尽职尽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个河湖守护者不怕吃苦、不畏困难的良好作风。刘皝同志,男,纳西族,中共党员,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石鼓镇副镇长。该同志作为镇级河(湖)长、分管水利的领导干部,尽职尽责,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寸世梅,女,白族,中共党员,古城区河长站站长。该同志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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