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综合防灾机动中心项目已由以扬行审投资发[2023]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市综合防灾机动中心项目一期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运河南路与京杭运河大桥交叉口东北角 2.1.2 工程规模:规划用地面积约25276平方米,一期总建筑面积13800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5851.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47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30日,竣工日期:2025年10月15日 2.1.5其他: 2.2 招标范围:在满足招标人提供的选址红线图(包含地形图)、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及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降排水、主体结构及围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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