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康翠生物抗原、抗体研发实验室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及评估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康翠生物抗原、抗体研发实验室项目建设单位:厦门市康翠XXXXX公司建设地点: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西路2076号B14号楼1001室、1102室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时间: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29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XXXXX我们及时回复反馈。附件下载 康翠-验收报告.pdf 康翠-验收意见.pdf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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