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38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恩平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恩府办〔2022〕45号)等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单位拟对一批国有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广联4LZ-1.5ⅢD型全喂入联合收割机1台,2008年5月22日购入,使用年数15年。 2.广联4LZ-2.0全喂入联合收割机6台,2009年6月4日购入,使用年数14年。 以上收割机已经达到报废年限及年久失修,部件残旧,现已无法开机使用,维修费用大,不适合用于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使用。根据市财政局批复同意市农机推广服务中心报废7台全喂入联合收割机,报废专用农业机械设施装备送到江门XXXXX公司(恩平营业部)进行拆解、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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