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环审〔2024〕13号 中央储备粮农XXXXX公司杨树林分公司: 你单位委托****林省百瑞环境XXXXX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专家技术审查综合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农安县杨树林乡街内,占地面积91013平方米,总投资8475.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5万元。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1座日处理能力500吨的烘干塔及配套设备,并配套建设1台10t/h燃生物质热风炉。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烘干玉米4万吨的生产能力,年仓储玉米9万吨。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建设1台10t/h燃生物质热风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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