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2024年****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新建)一标段(青溪镇)补遗书02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1、将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2)项目管理机构 其他人员(0~6)分“1、造价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造价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加1分。本项满分3分。2、安全负责人(1名):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得1分。本项满分1分。3、测量负责人(1名):具有测量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满分2分。”修改为:“1、造价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得3分。本项满分3分。2、安全负责人(1名):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得3分。本项满分3分。”2、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本补遗内容的均以本补遗文件为准。3、除上述内容外,招标文件中其余部分均不变。 招标人:青川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笃远XXXXX公司 2024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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