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静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为进一步规范静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静安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要求,区政府办公室编制《2024年度静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重大决策目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列入《重大决策目录》的决策事项应当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等法定程序要求,确保相关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各承办单位应当组织做好决策事项实施,确保实施质量和进度。2.《重大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工作实际,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者新增的,按有关规定报经领导同意后进行调整。 附件:2024年度静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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