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液态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110kV升压站及送出工程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XXXXX>西路13号 邮编:8170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1 液态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110kV升压站及送出工程 格尔木市 青海格尔木鲁XXXXX公司 青海华顺安全XXXXX公司 拟建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东出口,地理坐标为E95°12′30.85″,N36°24′34.69″,占地面积为3060m2,属于新建项目。项目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为户外布置。主体工程主要为安装1台110kV主变(电压等级为110kV,容量为250MVA)和110kV线路(新建2回110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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