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0〕162号)要求,现对部分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和国谈药品仿制药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情况说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18:00。联系电话:XXXXX(业务咨询) XXXXX(质疑申诉)联系地址:XXXXX和招标采购处(西宁市城中区体育巷7号隆丰大厦9层)附件: 部分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及国谈药品仿制药申报信息一览表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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