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浑河上游县城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备案。以清发改发【2022】8号、清住建发【2023】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原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浑河上游县城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浑河城区段南侧、北侧健身步道综合维修改造,生态绿廊修复)六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清原满族自治县县城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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