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凤城市刘家河镇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已经由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备案。以凤发改审批字【2022】56号、凤发改审批字【2023】58号、凤发改审批字【2022】72号、凤发改审批字【2023】7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凤城市刘家河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凤城市刘家河镇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凤城市刘家河镇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凤城市刘家河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污水管网工程收集镇区主要排污点生活污水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管径:DN400-DN500,长度:约4200m。污水处理厂包含:调节池(包括格栅及提升泵池)、设备间、污泥储池、污泥脱水机房及除臭间、门卫及附属用房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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