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次)一、招标条件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道路交通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已经由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行政审批局(辽营沿审批字【2023】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沿海开发XXXXX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财政拨款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辖区内。2.工程规模:项目规划沿海产业基地所有的红绿灯和电警系统设施改造升级,并达到智能化的交通信号灯设施与电子警察设施,覆盖产业基地全域范围内共48个道路路口。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210101TP0XXXXX1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道路交通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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