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林大学第二医院亚泰院区附属用房冷水机组补充制冷剂服务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院内采购形式选定成交单位。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概况:****林大学第二医院亚泰院区附属用房冷水机组补充制冷剂服务项目2.2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3 项目预算:采购总预算人民币49.9万元,预算单价金额人民币 120元/升,以实际发生为准结算。 2.4 5. 交货时间(或提供服务时间):自中标之日起,乙方应在甲方每次采购订单下达后三个日历天内,将产品发运至甲方指定地点。7. 质保期:制冷剂质保期至少为2年,乙方所供制冷剂的剩余效期应不少于使用效期的2/3。8.基本要求:制冷剂须为麦克维尔品牌原厂原装(型号R134A)。三.供应商资格要求3.1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3.2供应商(下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且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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