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黄岗山城市XXXXX公司:报来《关于铅山县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改造提升项目河口镇第一中心小学周边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铅黄城运字〔2023〕8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关于铅山县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铅发改投字〔2023〕13号)的批复内容,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2023年8月17日县创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就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项目承办单位:铅山县黄岗山城市XXXXX公司。二、项目建设地址:XXXXXe="font-family:仿宋,仿宋_GB2312;letter-spacing:0.2000pt;font-size:16.0000pt;">山县县城区。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93200平方米。道路设施改造:路面改造面积4073平方米,道路标识标线(含停车位划线)长3166米。环卫设施改造:果壳箱1个。智慧通信设施改造:飞线捆扎850米,线杆防撞装置10个。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宣传栏(含指示牌)3个,人居环境治理5700平方米;裸露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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