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限:即日起7天。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XXXXX通讯地址:XXXXX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环境局窗口 镇环审〔2023〕9号 关于对镇江沃尔夫XXXXX公司新增热处理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镇江沃尔夫XXXXX公司: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