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南京市溧水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人:邵璟地址:XXXXX道栖凤南路联系电话:XXXXX受委托单位: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负责 人:****侠地址:XXXXX/p>联系电话:025-574900****为了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消防行政委托执法工作,依法确立委托单位与受委托单位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南京市消防条例》《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行政执法事项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溧水区消防救援大队委托街道按下列要求行使消防行政执法权。一、委托执法范围本街道(管委会)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铁路、交通、民航、森林系统监管范围除外)二、委托执法权限及法律依据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行政处罚工作,并实施警告、罚款两项处罚权。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南京市消防条例》《****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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