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XXXXX公司年产15万吨****性能环氧树脂及其助剂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苏发改能审〔2023〕250号扬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上报江苏XXXXX公司年产15万吨****性能环氧树脂及其助剂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扬发改资环发〔2023〕26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105-321000-04-01-372161,建设地点位于扬州化学工业园区G1地块。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5695.86万kW•h、天然气116.47万Nm3、蒸汽(1.0Mpa,212℃)10.61万t、柴油72.73t、新水116.19万t、除盐水14.65万t、氮气320万Nm3,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8779.03tce(当量值)。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江苏省发展改革委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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