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了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4-80890526 通讯地址:XXXXXn style="color: rgb(51, 51, 51); text-transform: none; letter-spacing: 0pt;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0.5pt;">叶挺路76号 邮编:225800 关于宝应县广洋湖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的批复 扬环排许可【2024】01-02号江苏省宝应水务XXX...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