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任务的通知》(湘农办发〔2023〕21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的通知》(湘农联〔2023〕51号)及《桃江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拟决定面向全县遴选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环节及数量 水稻机插机抛作业,遴选服务组织9家(根据作业面积任务,可适当增减服务组织数量)。 二、区域范围 优先支持8个双季稻万亩示范区。 三、支持对象 择优选择为农业生产开展机插机抛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机合作XXXXX公司等做为项目承接主体。 四、服务组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经县级以上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有营业执照,并且有从事相关社会化服务经验; 2.能满足所申报的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机械、设备、作业人员、服务场地等,能保证作业量任务的服务需要; 3.提供优质的服务质量,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4.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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