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结合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二、选调范围及计划市党委系统信息化网络管理中心、市发展研究中心从冷水江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中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市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服务中心、市办案管理信息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从冷水江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基础教育中小学教师、工勤岗位人员除外)中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三、选调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因试用期确定的不定等次视为称职(合格);参加工作年限不足的,提供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6、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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