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纪检监察廉政教育和案件管理中心2024-2025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二、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郴财采计【2024】0047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3月13日四、更正公告内容:1、将原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节招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商务部分-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 年 1 月-投标截止日)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计 5 分,满分 20 分,续签合同不重复计分。注:类似业绩是指食堂经营服务项目,时间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供客户单位的联系电话,否则不计分。”更正为:“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 1 月-投标截止日)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计 5 分,满分 20 分,续签合同不重复计分。注:时间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供客户单位的联系电话,否则不计分。”2、将原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节招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商务部分-项目团队第3点:“拟配备人员中有一名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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