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年产纳米氧化铈抛光液4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年产纳米氧化铈抛光液4000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湘江新区沿****路15号湖南XXXXX公司7号栋 建设单位 湖南汇睿XXXXX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时星XXXXX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租用湖南XXXXX公司7#已建成厂房,租用厂房建筑面积1367.03m2,在现有空置厂房布置生产装置,主要建设内容为纳米氧化铈车间、抛光液车间和助剂仓库、粉体仓库、成品仓库、检测室、办公室等辅助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设计形成年产4000吨纳米氧化铈抛光液的生产规模,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子行业。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浓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岳麓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湘江。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包括氧化铈车间干燥粉尘、煅烧粉尘和抛光液车间搅拌粉尘,对上述粉尘废气分别在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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