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根据唐家湾3号地块居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一、提问部分:1、评标办法施工业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牵头人)近五年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不含资格审查业绩)以来完成过合同金额在5万平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承包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得4分;(含资格审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关于是否含资格审查业绩前后不一致,请明确是否含资格审查业绩。且合同金额在5万平米以上是否为建筑面积在5万平米以上。答:评标办法中施工业绩不含资格审查业绩。提供的施工业绩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指的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各方均需提供还是仅牵头方提供即可答:牵头方提供。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是否指的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各方共同提供一套满足要求人员即可答:是。二、澄清部分:1、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资格业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近5年来(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完成过合同金额在4万平米以上的房屋建...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