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剑河民族中学2#学生食堂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6)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实力及信誉(6分)1、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每缺一项或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企业提供“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得3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应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扫描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现修改为:企业实力及信誉(6分)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6分,每缺一项或不提供不得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应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扫描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附表1-附表10相关表格仅作为专家评标使用参考格式,表格内所列内容不作为评标响应依据,评标标准及办法以评标办法前附表所列内容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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