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车辆租赁供应商:因工作需要,拟采用比选方式选择我中心未来三年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现将比选事项公告如下:一、比选内容提供大客车(1档:40座至55座,2档:30座至40座,3档:19座至13座);商务车;越野车(如丰田汉兰达同等类似以上车型);小型轿车(1档:如帕萨特、本田雅阁、丰田凯美瑞同等类似以上车型;2档:如宝来、速腾同等类似以上车型),贵阳市城区内外以及省内出差包干价格。二、申报资质(一)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营运证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能开展汽车租赁(含驾驶员)服务的资质。不接受两个或以上企业联合提供服务;(二)供应商应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车辆(拟供本中心租赁的车辆,车龄需在8年以下),所提供服务的车辆须具备合法、有效、齐全的相关证件,供应商应为拟向我中心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购买相关保险,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座位险等;(三)供应商应保证所派驾驶员具有三年及以上驾龄,且为本供应商的全职员工,证照齐全,身体健康,技术良好,作风正派,无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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