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明确319800㎡的区域是否为(一号、二号、三号、四号、五号矿棚和一号混匀棚的屋面光伏系统以及管控大楼、港务中心办公楼、公寓楼周边停车棚),需提供各个区域的建构筑物资料数据,便于估算各个场景下的装机容量及工程量需明确附件(综合原料场总平面布置图)是否为一期建设区域的所有范围答复:见招标文件“2.2.2可利用屋顶情况”。2、招标附件中仅含有矿东2号****压站和受卸2号****压站,2个站均为10kV开关站,配电房具备接入的空间,但考虑68MWp的光伏规模,需要建设11个开关站分别接入原配电房,目前的资料无法判断是否具备电气接入的条件;需进一步提供钢厂所有10kV配电房的数量及分布位置,能否提供钢厂总的电气主系统图答复:附件已提供原料场区域配电室相关图纸。3、光伏运营模式:自发自用。根据资料显示,钢厂具有燃气电厂,需核实该电厂的年发电量,以及厂区从电网年购电情况,核实钢厂日用电负荷情况,需要综合分析是否具备将68MWp光伏电100%消纳,需核实是否可以保障光伏电的100%消纳。同时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未提供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和电量消纳兜底协议,能否提供相关协议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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