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巴马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自治县畜牧管理站、农业综合执法一中队和所略乡水产畜牧兽医站等三个部门到所略乡彩乡村彩下屯,对巴马双XXXXX公司申请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事项进行XXXXX公司符合条件办理商品代《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4年3月18—24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巴马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反馈。反馈地址:XXXXX镇新建路167号。反馈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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