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流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拍卖出让位于清湾镇清湾工商所旁的G〔2023〕37号A1-A4地块、北流市大坡外镇镇区(大坡外供销社马路对面) G〔2023〕29号A1-A4地块等共19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地块名称地块位置地块范围面积(㎡)规划指标要求用途出让年限土地开发程度竞买保证金(万元)拍卖起始价(万元)G〔2023〕37号A1地块清湾镇清湾工商所旁见用地界址图76.28总用地面积76.28㎡,其中:建设用地面积76.28㎡;容积率:≥3.5且≤5.75,建筑密度:≤100%,绿地率:/。详见北自然资规条〔2024〕1号文。城镇住宅兼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现状3977G〔2023〕37号A2地块清湾镇清湾工商所旁见用地界址图114总用地面积114㎡,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14㎡;容积率:≥3.5且≤5.75,建筑密度:≤100%,绿地率:/。详见北自然资规条〔2024〕2号文。城镇住宅兼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现状57114G〔2023〕37号A3地块清湾镇清...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