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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龚州御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许可决定书(有附件)

发布日期: 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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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项目代码:2019-450821-70-03-010268 平水审批〔2024〕13号海联龚州御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许可决定书平南县XXXXX公司:我局于2024年XXXXX公司提出的海联龚州御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申请。经审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一、水土保持总体意见(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28公顷。(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防治标准。(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8%,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9%,表土保护率达到9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8%,林草覆盖率达到27%。(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安排。(五)基本同意弃渣处置方案。(六)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408万元。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二)严格按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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