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申报第六批和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工作的通知》(和文通〔2023〕5号)的要求,在各镇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拟定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项)予以公示。 现将名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7日-5月14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录如有异议,可向和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情况。提交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正式署名或盖有单位公章的书面文字材料为准。 受理单位:和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遗产股) 通讯地址:XXXXX路 联系电话:XXXXX 电子邮邮箱:XXXXX>附件:和平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doc和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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