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规定,截至2024年4月30日,光明区共有94家单位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依法取得经营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要严格执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并接受监督核验。现将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依法进行监督。(联系地址:XXXXX道光明大街408号2116室,联系电话:XXXXX) 特此公告。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2024年5月13日 附件: 光明区经许可或备案的劳务派遣机构名单.xlsx...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