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4〕25号江门市广悦XXXXX公司: 报来《江门市XXXXX公司年产 8.1万吨烧碱搬迁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江门市XXXXX公司年产 8.1万吨烧碱搬迁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将现有年产8.1万吨烧碱生产线搬迁至新会区珠西新材料集聚区,建设8.1万吨/年烧碱装置、2万吨/年氯化石蜡装置、15万吨/年盐酸装置、35万吨/年次氯酸钠装置和2000吨/年****纯氢气装置,主要建构筑物包括厂房、罐区、仓库、研发楼、控制楼、氢气充装站、门卫室等,主要设备包括复极式电解槽、压缩机、氯化氢合成炉、泵类设备、冷水机组、空压机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迁建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于26604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于21145万千瓦时、1.0MPa蒸汽消耗量不****于6511吨;项目烧碱单位产品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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