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廉江市星龙泡沫塑料制造厂年产400吨泡沫包装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XXXXX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邮编:524400 联系电话:XXXXX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廉江市星龙泡沫塑料制造厂年产400吨泡沫包装项目(一期)建设地点广东湛江廉江市建设单位廉江市星龙泡沫塑料制造厂项目概况廉江市星龙泡沫塑料制造厂年产400吨泡沫包装项目(一期)位于湛江市廉江市河唇镇红荔路1号(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东经:110度17分53.349秒,北纬:21度42分12.237秒),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5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12平方米,项目设计年生产泡沫包装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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