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提升农民合作社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能力,现开展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任务目标以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为农业生产发展方向,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更好地服务三****作,优先扶持发展和规范运行的农民合作社。从我市中择优选取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农民合作社进行重点培育,通过项目实施,培育一批管理理念新、经营水平****、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进一步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水平。二、项目申报(一)申报形式在全市通过公开申报形式选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项目申报实行逐级申报制度,申报对象向镇(街)农业农村部门申报,经镇(街)审核汇总后推荐至我局进行评审。(二)申报对象本项目支持对象为江门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和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三)扶持原则1.基础设施比较完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水、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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