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 [2017]4号),现将福建省万鑫XXXXX公司人防设备生产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福建省万鑫XXXXX公司人防设备生产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省万鑫XXXXX公司 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重兴南街1272号 建设过程:福建省万鑫XXXXX公司于2015年4月委托福建闽科环保科技XXXXX公司编制了《人防设备生产项目(不含刷漆工艺)环境影响报告表》,生产能力为年产钢结构防设备门36樘、钢筋砼结构人防设备门2880樘 、通风管720支、测压管1800根。2015年5月29日通过莆田市荔城区环境保护局审批(荔环保开许准【2015】013号),并于2016年5月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改后项目厂房内拟设置刷漆房一间,安装刷漆生产线,不新增厂房面积和规模。福建省万鑫XXXXX公司于2019年4月委托福建闽科环保科技XXXXX公司编制了《人防设备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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