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受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XXXXX公司,清流县财鑫国有XXXXX公司委托,定于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鸿广场二楼)向社会公开招租以下房屋店面租赁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XXXXX公司单面街河滨路沿河商铺(水电未安装)以现状进行招租。特别提示沿河商铺水位偏低如因洪水导致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自行负责。一、招租人资格条件、招租方代表以及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招租人资格条件:招租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相关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2、招租方代表:指全权代表招租人参加招租活动并签署招租文件的人员。招租方若为自然人的,必须亲自参加招租活动,不得另行授权他人招租,否则其招租将被拒绝。招租方若为其他组织机构的,可以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招租,如果招租方代表为授权代表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招租人或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 3、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招租人在招租报到时必须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及其他组织或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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