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海江尾三级渔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重新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岚综实项目审批[2020]2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东澳中心渔港XXXXX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XXXXX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平潭正宏建设XXXXX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2.2.工程建设规模:南海江尾三级渔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主要建设消浪平台174m,在原有突堤基础上延长建设51.86m防波堤及相关配套措施。2.3.招标范围:南海江尾三级渔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主要建设消浪平台174m,在原有突堤基础上延长建设51.86m防波堤及相关配套措施。2.4.工期要求:总工期300日历天。2.5.标段划分:1个标段;2.6.质量要求: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①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②具备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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