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东辰自XXXXX公司自动化设备生产搬迁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公示时间:2024年2月21日—2月28日(5个工作日)。一、项目名称:泉州东辰自XXXXX公司自动化设备生产搬迁项目二、建设地点:洛江区新南路23号2幢综合楼一楼三、建设单位:泉州东辰自XXXXX公司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继辉XXXXX公司五、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洛江区新南路23号2幢综合楼一楼,系租赁泉州市恒信XXXXX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年生产60套自动化设备(包装机),具体建设内容和生产设备以报告表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1.项目应配套建设完善的污(废)水处理设施,水帘柜、喷淋塔更换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置,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级标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2.项目应配套建设废气收集治理设施。生产过程中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产生的工序,应当在密闭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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