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潘涂污水泵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1)项目名称:潘涂污水泵站。(2)代建单位:厦门市政XXXXX公司(原厦门XXXXX公司)。(3)建设地点:厦门市同安区西柯南片区,官浔溪以南,滨海西大道以东(即西柯南片区官浔南二路和潘涂路东侧地块内。(4)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5)公示时间:2024年2月18日-2024年3月14日(6)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邮件或电话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XXXXX我们及时回复反馈。(7)联系方式及邮箱:****,XXXXX邮箱:XXXXX/p>附件下载 (已压缩)1-潘涂污水泵站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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