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43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大棚房”问题常态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闽农综〔2019〕12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现将2023年建宁县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情况公示如下,请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电话:XXXXX 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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